Java-1基础知识
本文用CLASSNAME指代类名、object指代对象。
基本语法
1 | //修饰符顺序 |
此处只写出基本语法,继承、重写、重载、抽象类的语法见本系列第三篇。
构造方法
高级部分见这篇文章
1.构造方法的名称必须与类同名
2.一个类可以有多个构造方法
变量
变量可分为类里面的变量和局部变量,局部变量就不多说了,下面介绍类里面的变量。
1.成员变量(实例变量)
属于对象,是对象特有的数据(不同对象的实例变量被分配给不同的内存空间),只能被对象所调用
2.类变量(静态变量):static
属于类,实现共性数据的对象共享(所有对象的这个类变量都分配给相同的一处内存),可以被对象调用,也可以被类名调用
静态方法(static)只能访问静态变量,先于对象存在,不能用对象来调用(不可用this、super)只能用类名来调用
带来的问题是需要考虑类变量的线程安全性
修饰符
1.public
所有类可见
2.private
同一类可见
3.protected
待补全
继承问题:
(1)子类的访问权限一定要比父类的访问权限大
(2)父类中声明为 private 的方法,不能够被子类继承
4.static
见上文
5.final
final变量=常量,final方法能被继承不能被重写,final类不能被继承
6.abstract
抽象方法声明以;结尾!!!public abstract sample();
7.synchronized
遗留问题
抽象类里的private变量能否被子类访问?
继承、重写时的类型声明?
this、super的性质?
静态方法中不能使用this,super关键字。
因为this代表对象,而静态在时,有可能没有对象,所以this无法使用。
包的定义?protected的用法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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